广发鑫瑞采用多元化投资策略,相比普通定增基金,择时与择股能力更为突出。基金经理能根据市场节奏灵活调整投资策略,从而追求绝对收益。
2010年以来,定增项目每一年的收益率均在10%以上,远超同期沪深300指数。无论是在2010-2013年市场震荡期间,还是在2014-2015年的牛市,都能给投资者带来不错的回报。
从历史数据来看,低位参与定增,盈利概率更高。目前上证指数3000点左右,整体估值趋于合理。此点位买定增,有87%的概率获得正收益。一旦市场反弹,投资收益将进一步放大。
上市公司为吸引定增投资者,往往会给予股票折扣优惠。2010-2016年定增项目平均折价26.03%,意味着10元的股票7.4元就可购买。只要股价跌幅小于26%,投资就不会亏损,因而定增具有天然的安全垫。
基金名称 | 广发鑫瑞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
基金类型 |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代码 | 162718 |
基金管理人 |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经理 | 王小罡, 男,中国籍,经济学硕士,9年证券从业经历,2006 年3月至 2010年6月任东方证券研究所资深研究员,2010年7月加入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广发基金研究发展部研究小组主管、研究发展部总助、广发基金权益投资二部投资经理。 |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 存款、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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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作方式 | 本基金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将进入封闭期,封闭期为18个月,在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但投资人可在本基金上市交易后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转让基金份额;封闭期届满后,本基金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投资人可在基金的开放日办理申购和赎回业务。 | ||
投资比例 | 在封闭期,本基金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0-50%;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本基金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0-30%。 | ||
业绩比较基准 |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30%+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70% | ||
风险收益特征 | 中高收益风险特征 | ||
收益分配机制 |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6 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 1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 ||
法律文件 | 招募说明书> 基金合同> 发售公告> 托管协议> 合同摘要> |
金额(M) | 认购费率 | 赎回期限(N) | 赎回费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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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1000万 | 普通1.2% | 钱袋子0.12% | N<7天 | 1.5% |
M≥1000万 | 1000元/笔 | 1000元/笔 | 7天≤N<30天 | 0.75% | 年管理费率 | 1.50% | 30天≤N<18个月 | 0.50% |
年托管费率 | 0.25% | N≥18个月 | 0 |
注:详见基金招募说明书
风险提示:公司过往业绩不预示未来表现,不作为对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需谨慎。
一、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投资人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二、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既包括市场风险,也包括基金自身的管理风险、技术风险和合规风险等。巨额赎回风险是开放式基金所特有的一种风险,即当单个交易日基金的净赎回申请超过基金总份额的百分之十时,投资人将可能无法及时赎回持有的全部基金份额。
三、基金分为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等不同类型,投资人投资不同类型的基金将获得不同的收益预期,也将承担不同程度的风险。一般来说,基金的收益预期越高,投资人承担的风险也越大。
四、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五、基金以一元面值发售,一元面值发售不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因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基金净值可能会跌破面值。
六、广发鑫瑞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是由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约定发起,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341号文注册。中国证监会的注册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该基金的风险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者保证。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已通过《证券时报》等媒体和基金管理人的互联网网站(www.gffunds.com.cn)进行了公开披露。
七、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旗下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旗下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八、投资人应当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其他机构购买和赎回基金,基金代销机构名单详见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及相关公告。
九、本产品由广发基金发行与管理,代销机构不承担产品的投资、兑付和风险管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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