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广发理财年年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2017-12-13来源:广发基金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
广发理财年年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
基金简称 |
广发理财年年红债券 |
|
基金主代码 |
270043 |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12年7月19日 |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基金托管人名称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告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广发理财年年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广发理财年年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
|
收益分配基准日 |
2017年12月1日 |
|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
本次分红为2017年度的第1次分红 |
|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相关指标 |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元) |
1.0200 |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元) |
22,668,874.48 |
|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元) |
6,800,662.35 |
|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 |
0.200 |
注:《广发理财年年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约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 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30%。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
2017年12月15日 |
除息日 |
2017年12月15日(场外) |
现金红利发放日 |
2017年12月19日 |
分红对象 |
权益登记日在本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份额的全体持有人 |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
本基金收益分配采用现金分红方式 |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本基金收益分配采用现金分红方式。
3、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本基金的封闭期为自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该日)或自每一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1年的期间。本基金的第一个封闭期为自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该日)1年的期间。第二个封闭期为自首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1年的期间,以此类推。本基金封闭期结束前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风险提示:本基金分红并不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因此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欲了解有关分红的情况,可到办理业务的当地销售网点查询,也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gffunds.com.cn)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95105828(免长途话费)咨询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13日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