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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洗钱案例】涉案金额14亿元!非法集资背后竟藏洗钱“黑窝”

2020-12-24来源:千山晚报

  某公司以能源交易为噱头,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向投资人承诺返本付息,投资月收益高达5%至11%不等。实际上该公司并没有将投资人的钱用于能源交易,而是非法占有,并有洗钱犯罪嫌疑,该案涉及全国9个省市,投资人员3万余人,涉案资金高达14亿元……

  日前,鞍山市公安局经侦支队通过周密部署、循线追踪,成功打掉以境外人员为首的洗钱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7人,冻结涉案资金2000余万元。该案是辽宁省公安经侦部门侦破的首例上游犯罪为非法集资类的洗钱犯罪的案件

  挖细查竟发现“案中案”

  2020年5月20日,鞍山警方接到多名群众报案称,某公司涉嫌集资诈骗,造成我市200余名投资人利益受损,涉案金额高达2000余万元!鉴于此案金额巨大,涉及面广,给群众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严重破坏了国家金融管理秩序,市公安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抽调铁东分局、立山分局、经侦支队、网安支队精干警力组成由经侦支队主要领导亲自挂帅的专案组进行专案攻坚,重点围绕涉案人员轨迹、组织结构、运行模式、资金流水、数据查证等开展深入调查。

  经查,该公司以能源交易为噱头,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向投资人承诺返本付息,投资月收益高达5%至11%不等。实际上该公司并没有将投资人的投资款用于能源交易,而是将投资款非法占有,该案涉及全国9个省市,投资人员3万余人,涉案资金达14亿元。

  在案件侦办过程中,专案组充分利用大数据情报导侦等侦查手段,对此案的资金进行全面梳理研判,发现该案的涉案银行卡近万张,资金流向错综复杂,且具有交易次数频繁、交易对手众多、进出款账户不同、账户内资金快进快出等特点,有洗钱犯罪嫌疑。2020年9月4日,经侦支队以涉嫌洗钱案开展立案侦查。

  非法集资洗钱真相浮出水面

  银行账户是洗钱犯罪的核心工具,资金流是贯穿银行账户的桥梁。专案组从资金流入手,以该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14个入金卡账户为中心,共计调取近千个相关银行账户,并以交易金额大于80万元为筛选条件,从中确定60余个重点账户,最终发现了杨某芳等人在收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资金后,立即将资金分散转出。

  随后,专案组远赴深圳,调取了重点账户持卡人的取款影像,并利用技术手段锁定了犯罪嫌疑人高某明、彭某凤的真实身份。专案组通过进一步研判分析,逐步明晰了该犯罪团伙的组织架构、运行模式及窝点位置。专案组结合实地摸排,很快,位于深圳市福田区众孚大厦一工作室内的洗钱犯罪团伙浮出了水面。

  在2018年至2020年期间,以境外人员欧某为首的洗钱团伙将深圳市福田区一工作室作为联络点,购买大量他人银行账户为该公司能源交易项目做“财务”转款活动,通过频繁转账或其他支付等方式协助涉案资金转移,帮助该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掩饰、隐瞒其资金性质及来源。其间,高某明、彭某凤等人在明知该公司能源交易项目的钱款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所得的情况下,仍向欧某提供自己名下多张银行账户,并自己操作手机银行或网上银行,协助欧某将本人及他人名下银行账户内的该公司的涉案资金进行频繁划转,掩饰隐瞒资金来源及性质。

  远赴深圳捣毁洗钱“黑窝”

  为了将该团伙一网打尽,及时固定犯罪证据,鞍山市公安局抽调经侦、网安20余名警力成立侦查布控、现场抓捕、就地审讯、看押保障等4个工作组。在市公安局主要领导的统一指挥下,2020年11月9日,各抓捕组远赴深圳市统一开展集中收网行动,经过几个昼夜的连续奋战,一举捣毁了以欧某为首的洗钱犯罪团伙,摧毁作案窝点3处,抓获犯罪嫌疑人高某明、彭某凤等7人,现场缴获银行卡、该公司出入金卡等各类卡共计199张、身份证32个、网银U盾15个、手机7部、笔记本电脑2台等作案工具。犯罪嫌疑人到案后,专案组迅速组织精干警力进行突审。在强大的政策攻势及大量铁证面前,上述犯罪嫌疑人如实供述了该团伙为该公司非法集资活动提供资金账户并转移资金的洗钱犯罪事实。

  目前,犯罪嫌疑人高某明、彭某凤、范某浩三人因涉嫌洗钱罪,被鞍山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其余四名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至此,本案成功告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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