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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智能交易业务规则

2018-02-06来源:广发基金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为规范通过网上交易智能交易方式的投资行为,特订立《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智能交易业务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在网上交易过程中涉及的投资者、指定银行、本公司及其他有关机构皆应遵守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的规章要求制定。

  第三条 本规则中未提及或未明确规定的相关事宜应参照本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和相关公告。

  第二章 业务概述

  第四条 本公司基金网上交易智能交易业务(以下简称:智能交易业务)是投资通过网上交易系统预先设定交易触发条件,当条件满足后交易委托自动生效的一种交易申请方式。智能交易包括:智能认/申购、智能转换和智能赎回业务。

  第五条 智能交易系统是自动交易系统,系统自动根据前一个或当前交易日的情况来判断,并在条件满足时完成交易。

  第六条 投资者选择设定网上交易智能交易业务的时间限制,在设定的有效期内,预定的条件满足后,交易委托自动生效;如在设定的有效期内,预定的条件不能满足,交易委托无效。

  第七条 投资者选择设定智能交易触发条件时,可以选择单次触发和多次触发。单次触发指在设定的有效期内,满足触发条件一次后,智能交易自动失效;多次触发指的是在设定的有效日期内,满足触发条件系统就进行触发,不限次数。

  第八条 客户设置智能交易业务,有效期内可以修改智能条件,也可以取消。当前交易日设置的智能交易业务在该交易日不参与系统处理,从下一个交易日开始参与系统处理。

  第九条 客户设置的智能交易协议可终止,智能交易仅在协议有效的基础上触发交易申请,当前交易日已触发的申请在该交易日1500之前可撤单。

  第十条 投资者通过本公司办理交易账户撤销、基金账户销户等业务申请时,须先终止智能交易计划、定期投资计划;投资者通过代销渠道申请的基金账户销户业务一经确认,该基金账户下的网上交易智能交易计划、定期投资计划也将自动终止。

  第十一条 网上交易智能交易业务遵循“未知价”和“金额申购”的原则。网上交易智能交易业务中所涉及到的认/申购、转换和赎回的基金净值以实际交易发生日的基金单位份额净值为准,计算方式同单笔基金业务。

  第三章 智能认/申购业务

  第十二条 基金智能认/申购业务指投资者提前设置交易触发条件,当某个工作日条件符合时则生成相应的认/申购申请。智能认/申购按照相关指数点位、均线走势、指定日期、基金净值等智能方式进行智能认/申购。

  第十三条 投资者持有支持托收模式的银行卡即可办理智能认/申购业务。投资者针对单个交易账户首次设置智能认/申购业务前,须签署《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电子交易委托转账收付款服务协议》,新增智能计划无需再签协议。

  第十四条 投资者可解除签订的《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电子交易委托转账收付款服务协议》,在解约之前需要终止网上交易智能交易计划、定期投资计划,终止后立即生效。

  第十五条 基金智能认/申购业务的交易发生日可以为智能认/申购的时间限制中任意交易日中的一天。当满足预定条件时自动生成交易委托申请,并在实际交易发生日完成交易。

  第四章 智能转换业务

  第十六条 基金智能转换指投资者提前设置交易触发条件,当某个工作日条件符合时则生成相应的转换申请。智能转换按照相关指数点位、均线走势、指定日期、基金净值、基金份额等智能方式进行智能转换。

  第十七条 基金智能转换的交易发生日可以为智能转换的时间限制中任意交易日中的一天。当满足预定转换条件时,系统自动生成交易委托申请,并在实际交易发生日完成交易。

  第五章 智能赎回业务

  第十八条 基金智能赎回指投资者提前设置交易触发条件,当某个工作日条件符合时则生成相应的赎回申请。智能赎回按照相关指数点位、均线走势、指定日期、基金净值、基金份额等智能方式进行智能赎回。

  第十九条 基金智能赎回的交易发生日可以为智能赎回的时间限制中任意交易日中的一天。当满足预定赎回条件时,系统自动生成交易委托申请,并在实际交易发生日完成交易。

  第六章 智能交易相关事项

  第二十条 客户以基金净值为条件设定的所有智能交易申请,如遇到基金分红或拆分时,客户用于参考的基金净值将自动调整为分红或者拆分之后的基金净值,基金净值调整日期为分红除息日/基金拆分日。

  第二十一条 基金销售机构对认/申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申购申请。认/申购的确认以基金注册登记机构或基金管理人的确认结果为准。当投资者账户余额不足、账户状态不正常或网络故障、系统故障不可抗力导致计划实际投资日无法交易成功的情况下,该笔智能交易申请将不予顺延至执行,本次智能认/申购申请失效。

  第二十二条 如果扣款银行卡发生挂失、损坏更换、销卡等异常情况,在网上交易智能认/申购的实际扣款日将有可能扣款失败。投资者在扣款银行卡发生上述异常情况时,须尽快终止网上交易智能交易计划以及解除《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电子交易委托转账收付款服务协议》,并进行扣款银行卡的变更手续,在扣款银行卡变更完成后,投资者可以使用新的扣款银行卡重新签订《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电子交易委托转账收付款服务协议》以及重新办理网上交易智能交易计划。投资者未及时采取上述必要措施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该投资者自行承担。

  第二十三条 智能交易系统是自动交易系统,根据前一交易日(T-1日)或实际交易发生日(T日)的情况来判断,并在实际交易发生日(T日)完成交易。客户须自行承担交易日当天存在的市场风险。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规则为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之补充,与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五条 本公司有权根据实际情况的变更对本规则做出及时的修订。

  第二十六条 本规则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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