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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增加浙商证券为旗下部分ETF一级交易商的公告

2023-12-01来源:广发基金

  根据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签署的代理协议,本公司决定自2023年12月1日起,新增浙商证券为以下ETF一级交易商(即申购赎回业务代办证券公司),投资者自2023年12月1起可在该一级交易商办理以下ETF的申购、赎回等业务,具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时间和办理方式以该一级交易商的规定为准。

序号

基金代码

基金名称

场内简称

扩位简称

1

159507

广发国证通信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电信ETF

-

2

159512

广发中证全指汽车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汽车ETF

-

3

159539

广发国证信息技术创新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信创50ETF

-

4

159605

广发中证海外中国互联网3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

中概互联ETF

-

5

159608

广发中证稀有金属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稀有金属ETF

-

6

159611

广发中证全指电力公用事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电力ETF

-

7

159699

广发恒生消费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

恒生消费ETF

-

8

159936

广发中证全指可选消费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可选消费ETF

-

9

159941

广发纳斯达克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纳指ETF

-

10

159944

广发中证全指原材料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材料ETF

-

11

159945

广发中证全指能源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能源ETF基金

-

12

510360

广发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广发300

沪深300ETF基金

13

510510

广发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广发500

中证500ETF基金

14

512580

广发中证环保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环保ETF

环保ETF

15

512680

广发中证军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军工基金

军工ETF龙头

16

512910

广发中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100ETF

中证100ETF

17

512980

广发中证传媒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传媒ETF

传媒ETF

18

513380

广发恒生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

科技恒生

恒生科技ETF龙头

19

515600

广发中证央企创新驱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央企创新

央企创新ETF

20

516970

广发中证基建工程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建50

基建50ETF

21

517350

广发中证沪港深科技龙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中概科技

中概科技ETF

22

518600

广发上海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上海金

上海金ETF

23

560220

广发中证2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00基金

中证2000ETF广发

24

560260

广发中证医疗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医疗50

医疗ETF龙头

25

560280

广发中证工程机械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工程机械

工程机械ETF

26

560550

广发中证上海环交所碳中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碳中和

碳中和ETF龙头

27

560880

广发中证全指家用电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家电基金

家电ETF龙头

28

588060

广发上证科创板50成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上证科创

科创50ETF龙头

29

588110

广发上证科创板成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科创成长

科创成长ETF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1)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345

  网址:www.stocke.com.cn

  (2)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105828、020-83936999

  网址:www.gffunds.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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