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全球医疗保健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2013-12-11来源:广发基金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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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名称 |
广发全球医疗保健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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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简称 |
广发全球医疗保健(QDI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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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主代码 |
0003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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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运作方式 |
契约型开放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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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13年12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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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管理人名称 |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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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托管人名称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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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广发全球医疗保健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广发全球医疗保健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
2.基金募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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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文号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119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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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募集期间 |
自2013年11月4日至2013年12月3日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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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资机构名称 |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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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 |
2013年12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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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 |
3,9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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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元) |
245,652,891.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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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元) |
17,496.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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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份额(单位:份) |
有效认购份额 |
245,652,891.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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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息结转的份额 |
17,496.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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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245,670,387.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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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认购本基金情况 |
认购的基金份额 (单位:份)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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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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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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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认购本基金情况 |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 |
19783.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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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0.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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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的条件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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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面确认的日期 |
2013年12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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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广发全球医疗保健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人民币净认购金额为245,378,462.21人民币元、人民币认购金额产生的银行利息为17,492.95人民币元,美元现汇净认购金额为44,731.95美元、美元现汇认购金额产生的银行利息为0.52美元。上表中“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为合计数(单位是人民币元),其中美元金额按照募集期最后一日美元估值汇率,即1美元对人民币6.1352元折算为人民币。
(2)人民币基金份额按照每份基金份额面值1.00元人民币计算,美元现汇基金按照每份基金份额的初始面值0.1630美元计算(即为人民币基金份额的初始面值按照募集期最后一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中间价,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四位),募集期间募集及利息结转的基金份额共计245,670,387.48份基金份额,其中人民币份额为245,395,955.16份、美元现汇份额为274,432.32份。
(3)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该只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该只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该只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4)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本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 3个月 开始办理申购和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和本基金投资的主要市场同时开放交易的工作日为本基金的开放日,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或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在指定媒体公告。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12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