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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聚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2015-01-16来源:广发基金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广发聚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广发聚鑫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0118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365 

基金管理人名称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广发聚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广发聚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141231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2014年度的第1次分红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广发聚鑫债券A 

广发聚鑫债券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0118 

000119 

截止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的相关指标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份额净值(单位: 

1.325 

1.318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 

6,111,455.33 

5,666,251.13 

本次下属分级基金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 

0.300 

0.300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15121 

除息日 

2015121日(场外)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15123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本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份额的全体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由红利转得的基金份额将以2015121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本公司对红利再投资所得的基金份额进行确认并通知各销售机构。2015123日起投资者可以查询、赎回。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方式。

  3、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2015年1月21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请投资者到销售网点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95105828(免长途话费)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4、建议基金份额持有人在修改分红方式后,在T+2日(申请修改分红方式之日为T日)后(含T+2日)向销售网点或本公司确认分红方式的修改是否成功。

  风险提示:本基金分红并不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因此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欲了解有关分红的情况,可到办理业务的当地销售网点查询,也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gffunds.com.cn)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95105828(免长途话费)咨询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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