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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广发中证全指主要消费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2018-08-21来源:广发基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广发中证全指主要消费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 “《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广发中证全指主要消费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满三年之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人民币,基金合同自动终止。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5年8月18日,基金合同生效满三年之日为2018年8月18日。由于该日为非交易日不进行基金估值,为保证估值公允以准确计算基金规模,并充分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故顺延至2018年8月20日。截至该日(即2018年8月20日)日终,本基金出现触发基金合同自动终止的情形(即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基金管理人将终止《基金合同》,自2018年8月21日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广发中证全指主要消费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

  基金简称:广发中证全指主要消费ETF联接

  A类基金代码:001458

  C类基金代码:002976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5年8月18日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基金合同终止事由

  《基金合同》第五部分“基金备案”第四条约定:“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满三年之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 亿元人民币,基金合同自动终止。”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5年8月18日,基金合同生效满三年之日为2018年8月18日。由于该日为非交易日不进行基金估值,为保证估值公允以准确计算基金规模,并充分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故顺延至2018年8月20日。截至该日(即2018年8月20日)日终,本基金出现触发基金合同自动终止的情形(即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基金管理人将终止《基金合同》并按照 《基金合同》的约定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三、终止《基金合同》技术可行性

  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根据基金合同中有关基金财产清算的规定,将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已就财产清算的有关事项进行充分准备。清算报告将由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外部审计,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并公告。

  因此,终止《基金合同》不存在技术方面的障碍。

  四、相关业务办理情况

  自2018年8月21日起,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终止办理申购、赎回、转换(转入和转出)以及定期定额及不定额投资等业务,基金财产将在清算完毕后进行分配。

  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停止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

  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如因本基金所持证券的流动性受限等客观因素影响,本基金将先以已变现基金资产为限进行分配,待本基金所持证券全部变现后进行再次分配。

  五、基金财产的清算

  1、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自出现《基金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成立清算小组,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3、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职责: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4、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时,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

  (2)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确认;

  (3)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4)制作清算报告;

  (5)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计,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书;

  (6)将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确认后公告;

  (7)对基金财产进行分配。

  5、基金财产清算的期限为6个月,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根据清算的具体情况适当延长清算期限,并提前公告。

  6、清算费用

  按照《基金合同》“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的约定,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剩余财产中支付。

  7、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8、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

  9、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15年以上。

  六、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自2018年8月21日起终止办理申购、赎回、转换(转入和转出)以及定期定额及不定额投资等业务,基金财产将在清算完毕后进行分配。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本公司承诺在清算过程中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履行相关职责。基金财产清算报告将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公布,并将遵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及时进行分配,敬请投资者留意。

  2、投资者可以登陆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gffunds.com.cn)或拨打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全国统一客户服务号码95105828(免长途话费)咨询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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