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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发集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份额调整赎回费率的公告

2024-06-11来源:广发基金

  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降低投资者的投资成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广发集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广发集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决定自2024年6月12日起调整广发集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02926)的赎回费率,并相应修订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调整情况

  调整前:

持有期限(T

赎回费率

计入基金财产比例

T7

1.50%

100%

7≤T30

0.75%

25%

30≤T1

0.15%

25%

1≤T2

0.10%

25%

T≥2

0

-

  调整后:

持有期限(T

赎回费率

计入基金财产比例

T7

1.50%

100%

7≤T30

0.19%

100%

30≤T1

0.04%

100%

1≤T2

0.03%

100%

T≥2

0

-

  二、关于本基金修订招募说明书的说明

  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对上述相关内容进行修改。上述调整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本次赎回费率的调整自2024年6月12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将对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进行相应修订,并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调整赎回费率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详细信息,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法律文件。

  2.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客户服务电话:95105828或020-83936999

  公司网站:www.gffunds.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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