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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发基金-稳进2号多空策略A期资产管理计划2015年二季度开放参与和退出的公告

2015-04-10来源:

1、“未知价”原则,即资产管理计划的参与和退出价格以开放期最后一个开放日收市后计算的资产管理计划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2、资产管理计划采用金额参与和份额退出的方式,即参与以金额申请,退出以份额申请。投资者在资产管理计划存续期开放日购买资产管理计划份额的,单笔购买金额应不低于101万元人民币(含参与费用),已持有资产管理计划份额的投资者在资产管理计划存续期开放日追加购买资产管理计划份额的除外。当资产管理人发现投资者申请部分退出资产管理计划将致使其在部分退出申请确认后持有的计划资产净值低于100万元人民币的,资产管理人有权适当减少该投资者的退出金额,以保证部分退出申请确认后投资者持有的计划资产净值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广发基金-稳进2号多空策略A期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产品代码为:275053)资产管理合同已于2014年4月2日生效。根据《广发基金-稳进2号多空策略A期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的有关规定,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于2015年4月15日至4月21日开放计划份额的参与、退出业务。具体事宜如下:

  一、参与和退出场所

  本资产管理计划参与和退出场所为资产管理人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参与和退出。

  二、参与和退出的开放日和时间

  根据资产管理合同第七章第(二)条的规定,本资产管理计划的第一个常规开放期为合同生效月后第六个月的15号起连续5个工作日,之后的常规开放期为后续每三个月中最后一个月的15号起连续5个工作日,即第二个常规开放期为合同生效月后第九个月的15号起连续5个工作日,以此类推。如当月15号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起连续5个工作日。开放期内每个工作日同时接受投资者的参与和退出申请。注册登记机构在开放期结束后对开放期内的所有参与和退出申请进行确认,并以开放期最后一个开放日收市后计算的资产管理计划份额净值作为参与和退出的价格。

  因此,本计划2015年二季度参与和退出的开放日确定为:4月15日、4月16日、4月17日、4月20日、4月21日。每个开放日同时接受投资者的参与和退出申请,注册登记机构在开放期结束后对开放期内的所有参与和退出申请进行确认,并以开放期最后一个开放日(4月21日)收市后计算的资产管理计划份额净值作为参与和退出的价格。

  三、参与和退出的费用

  1、本资产管理计划参与费用由资产委托人承担,用于计划的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本资产管理计划采取金额参与的方式,以现金形式交付,并采用前端收费模式,投资者在参与本资产管理计划时需交纳参与费,参与费率与认购费率相同,为1.00%。

  2、本资产管理计划不收取退出费用。

  3、资产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资产管理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参与费率、退出费率或调整收费方式。费率或收费方式如发生变更,资产管理人应在调整实施前3个工作日告知资产委托人。资产管理人在网站公告前述调整事项即视为履行了告知义务。

  四、参与和退出的方式、价格及程序等

  1、“未知价”原则,即资产管理计划的参与和退出价格以开放期最后一个开放日收市后计算的资产管理计划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资产管理计划采用金额参与和份额退出的方式,即参与以金额申请,退出以份额申请。

  3、资产委托人办理参与、退出等业务时应提交的文件和办理手续、办理时间、处理规则等在遵守资产管理合同规定的前提下,以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

  4、当日的参与和退出申请可以在当日开放时间结束前撤销,在当日的开放时间结束后不得撤销。

  5、参与和退出申请的确认。销售网点(或自助渠道)受理参与和退出申请并不表示对该申请是否成功的确认,而仅代表销售网点(或自助渠道)确实收到了参与或退出申请。参与申请采取时间优先原则进行确认,退出申请按先进先出的方式处理。申请是否有效应以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注册登记机构应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限内对资产委托人参与、退出申请的有效性进行确认。资产委托人应在一个开放周期结束后至各销售网点(或自助渠道)查询最终确认情况。

  6、参与和退出申请的款项支付。参与采用全额交款方式,若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未全额到账则参与不成功,则为无效申请,已交付的款项将退回资产委托人指定资金账户。资产委托人退出申请成交后,资产管理人应按规定向资产委托人支付退出款项,退出款项自开放期结束后不超过7个工作日的时间内划往资产委托人银行账户。在发生巨额退出时,退出款项的支付办法按资产管理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7、资产管理人在不损害资产委托人权益的情况下可更改上述原则,但最迟应在新的原则实施前3个工作日告知资产委托人。资产管理人提前3个工作日在网站公告前述调整事项即视为履行了告知义务。

  五、参与和退出的金额限制

  投资者在资产管理计划存续期开放日购买资产管理计划份额的,单笔购买金额应不低于101万元人民币(含参与费用),已持有资产管理计划份额的投资者在资产管理计划存续期开放日追加购买资产管理计划份额的除外;资产委托人追加购买资产管理计划份额的,追加金额应为1元的整数倍。

  当投资者持有的计划资产净值高于100万元人民币时,投资者可以选择全部或部分退出资产管理计划;选择部分退出资产管理计划的,投资者在退出后持有的计划资产净值不得低于100万元人民币。当资产管理人发现投资者申请部分退出资产管理计划将致使其在部分退出申请确认后持有的计划资产净值低于100万元人民币的,资产管理人有权适当减少该投资者的退出金额,以保证部分退出申请确认后投资者持有的计划资产净值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当投资者持有的计划资产净值低于100万元人民币(含100万元人民币)时,需要退出计划的,投资者必须选择一次性全部退出资产管理计划。

  在符合上述规定的前提下,资产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合理调整对参与金额和退出份额的数量限制。资产管理人提前3个工作日在网站公告前述调整事项即视为履行了告知义务。

  六、重要提示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本计划资产,但不保证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资产管理计划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公司提醒投资人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资产管理计划运营状况与资产管理计划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本计划时应认真阅读《资产管理合同》、《投资说明书》等文件。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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