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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发海外投资资产管理计划15号2017年9月开放退出的公告

次阅读    打印开始打印    字体小字号|大字体 2017-09-21        

  广发海外投资资产管理计划15号(以下简称“本计划”,产品代码为:275848)资产管理合同已于2015年9月29日生效。根据本计划资产管理计划合同第七章第(二)条约定:资产管理人可视情况对本计划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调整并告知资产委托人。资产管理人和代理销售机构网站上发布公告即视为履行了告知义务。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于2017年9月25日起开放计划份额的退出业务,具体事宜如下:

  一、退出场所

  本资产管理计划退出场所为资产管理人和代理销售机构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退出。具体销售机构名单、联系方式以本资产管理计划的《投资说明书》为准。

  二、退出的开放日

  本计划开放日确定为:9月25日、9月26日。每个开放日只接受投资者的退出申请。

  三、退出的限制

  当投资者持有的计划份额资产净值高于100万元人民币时,投资者可以选择全部或部分退出资产管理计划份额;选择部分退出资产管理计划份额的,投资者在退出后持有的计划份额资产净值不得低于100万元人民币。当资产管理人发现投资者申请部分退出资产管理计划将致使其在部分退出申请确认后持有的计划资产净值低于100万元人民币的,资产管理人有权适当减少该投资者的退出金额,以保证部分退出申请确认后投资者持有的计划资产净值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当投资者持有的计划资产净值低于100万元人民币(含100万元人民币)时,需要退出计划的,投资者必须选择一次性全部退出资产管理计划。

  资产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合理调整退出份额的数量限制,资产管理人进行前述调整必须提前3个工作日告知资产委托人。资产管理人提前3个工作日在网站公告前述调整事项即视为履行了告知义务。

  四、重要提示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本计划资产,但不保证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资产管理人管理的其他产品的业绩不构成对本计划业绩表现的保证。本公司提醒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后,计划运营状况与计划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本计划时应认真阅读产品的《资产管理合同》、《投资说明书》等文件。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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