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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广发量子对冲27号资产管理计划2017年四季度开放参与和退出的公告

次阅读    打印开始打印    字体小字号|大字体 2017-10-31        

  广发量子对冲27号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产品代码为:275841)资产管理合同已于2015年11月25日生效。根据《广发量子对冲27号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的有关规定,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于2017年11月10日、11月13日开放计划份额的参与和退出业务。具体事宜如下:

  一、 参与和退出场所

  本计划参与和退出场所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参与和退出。

  二、 参与和退出的开放日和时间

  根据合同第七章第(二)条的规定,本计划第一个常规开放期为资产管理合同生效日后第六个日历月的10号起连续2个工作日,之后的常规开放期为后续每三个日历月中最后一个日历月的10号起连续2个工作日,即第二个常规开放期为合同生效月后第九个日历月的10号起连续2个工作日,以此类推。如当月10号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起连续2个工作日。开放期内每个工作日同时接受投资者的参与和退出申请。注册登记机构在开放期结束后对开放期内的所有参与和退出申请进行确认,并以开放期最后一个开放日收市后计算的资产管理计划份额净值作为参与和退出的价格。

  因此,本计划2017年四季度参与和退出的开放日确定为:11月10日、11月13日。每个开放日同时接受投资者的参与和退出申请,注册登记机构在开放期结束后对开放期内的所有参与和退出申请进行确认,并以开放期最后一个开放日(11月13日)收市后计算的资产管理计划份额净值作为参与和退出的价格。

  三、 参与和退出的费用

  本资产管理计划不收取参与费用。

  资产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本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参与费率或调整收费方式。费率或收费方式如发生变更,资产管理人应在调整实施前3个工作日告知资产委托人。资产管理人在网站公告前述调整事项即视为履行了告知义务。

  四、参与和退出的价格

  “未知价”原则,即资产管理计划的参与和退出价格以开放期最后一个开放日收市后计算的资产管理计划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五、参与的程序

  1、参与的申请方式

  资产委托人持有效证件,在指定参与时间内到本计划的销售机构提出参与申请,签订资产管理合同。

  本计划参与以金额申请,委托人在提交参与申请前,应当全额缴纳参与资金至销售机构的指定账户。

  当日的参与申请可以在当日开放时间结束前撤销,在当日的开放时间结束后不得撤销。

  2、参与申请的确认和查询

  本计划存续期开放日参与的,正常情况下,资产管理人在开放期结束后为资产委托人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资产委托人可在开放期结束后向销售机构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

  资产委托人应当及时查询和确认参与申请的相关信息。确认无效的申请,销售机构将退还委托人已交付的参与款项本金。

  销售机构参与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参与申请。参与的确认以资产管理人的确认结果为准。

  3、资产管理人在不损害资产委托人权益的情况下可更改上述规则,但最迟应在新的规则实施前3个工作日告知资产委托人。资产管理人网站发布公告即视为履行了告知义务。

  六、参与的金额限制

  投资者在资产管理计划存续期开放日购买资产管理计划份额的,购买金额应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不含参与费用),参与金额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超过部分须为1万元人民币的整数倍。

  已持有本资产管理计划份额的委托人在资产管理计划存续期开放日追加购买本资产管理计划份额的可以不受上述100万元人民币数额限制,但追加购买金额应为1万元人民币的整数倍。

  资产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合理调整对参与金额的限制,资产管理人进行前述调整必须提前3个工作日告知资产委托人。资产管理人在网站公告前述调整事项即视为履行了告知义务。

  七、参与份额的计算

  委托人在开放日参与本计划的,管理人根据该开放期最后一个开放日(T日)计划份额净值计算其参与计划份额。

  参与份额 =(参与金额-参与费用)/T日计划份额净值

  参与份额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

  八、退出的程序

  1、申请方式:书面申请或管理人公布的其他方式。当日的退出申请可以在当日开放时间结束前撤销,在当日的开放时间结束后不得撤销。

  2、退出的确认:开放期规定时间受理的退出,正常情况下,资产管理人在开放期结束后为资产委托人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资产委托人可在开放期结束后向销售机构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

  3、款项支付:资产委托人退出申请成功后,资产管理人将通过资产管理人及其相关计划销售机构在开放期结束后不超过7个工作日内将退出款项划往计划份额持有人账户。在发生巨额退出时,退出款项的支付办法按本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

  资产管理人在不损害资产委托人权益的情况下可更改上述规则,但最迟应在新的规则实施前3个工作日告知资产委托人。资产管理人网站发布公告即视为履行了告知义务。

  九、退出的金额限制

  当委托人持有的计划资产净值高于100万元人民币时,委托人可以选择全部或部分退出资产管理计划;选择部分退出资产管理计划的,委托人在退出后持有的计划资产净值不得低于100万元人民币。当资产管理人发现委托人申请部分退出资产管理计划将致使其在部分退出申请确认后持有的计划资产净值低于100万元人民币的,资产管理人有权适当减少该委托人的退出金额,以保证部分退出申请确认后委托人持有的计划资产净值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当委托人持有的计划资产净值低于100万元人民币(含100万元人民币)时,需要退出计划的,委托人必须选择一次性全部退出资产管理计划。

  资产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合理调整对退出份额的限制,资产管理人进行前述调整必须提前3个工作日告知资产委托人。资产管理人在网站公告前述调整事项即视为履行了告知义务。

  十、退出的费用

  本资产管理计划不收取退出费用。

  资产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本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退出费率或调整收费方式。费率或收费方式如发生变更,资产管理人应在调整实施前3个工作日告知资产委托人。资产管理人在网站公告前述调整事项即视为履行了告知义务。

  十一、退出金额的计算

  采用“份额退出”方式,退出价格以开放期最后一个开放日(T日)的计划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计算公式:

  退出总金额=退出份额T日计划份额净值

  退出费用=退出总金额退出费率

  净退出金额=退出总金额退出费用

  十二、重要提示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本计划资产,但不保证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资产管理计划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公司提醒投资人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资产管理计划运营状况与资产管理计划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本计划时应认真阅读《资产管理合同》、《投资说明书》等文件。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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