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登录  [ 免费开户 ]  

您的位置: 首页 > 专户理财 > 专户资讯 > 信息公告 > 专户公开信息

瑞元资本主题投资2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临时开放期公告

次阅读    打印开始打印    字体小字号|大字体 2018-02-09        

  我司管理的投资组合“瑞元资本主题投资2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资产管理计划”)(代码:275343)于2016年7月14日成立。为更好地保护投资者利益,资产管理计划设立临时开放期,现将有关开放期的事项公告如下:

  一、 参与和退出场所

  本计划的参与和退出将通过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柜台进行。

  二、 参与和退出的开放日和时间

  本计划参与和退出的时间为2018年2月12日,当天接受投资者的参与和退出申请。

  三、 参与和退出价格和方式

  1. “未知价”原则,即资产管理计划的参与和退出价格以T日当日收市后计算的资产管理计划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 资产管理计划金额参与和份额退出的方式,即参与以金额申请,退出以份额申请。

  3.资产委托人办理参与、退出业务时应提交的文件和办理手续、办理时间、处理规则等以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

  4.当日的参与和退出申请可以在当日开放时间结束前撤销,在当日的开放时间结束后不得撤销。

  5.参与和退出申请的确认。销售网点受理参与和退出申请并不表示对该申请是否成功的确认,而仅代表销售网点确实收到了参与或退出申请。参与申请采取时间优先、金额优先原则进行确认,退出申请按先进先出的方式处理。申请是否有效应以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注册登记机构应在T+1工作日对资产委托人参与、退出申请的有效性进行确认。

  6. 参与和退出申请的款项支付。参与采用全额交款方式,若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未全额到账则参与不成功,则为无效申请,已交付的委托款项将退回资产委托人指定资金账户。资产委托人退出申请成交后,资产管理人应按规定向资产委托人支付退出款项,退出款项自确认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划往资产委托人银行账户。在发生巨额退出时,退出款项的支付办法按本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7. 资产管理人在不损害资产委托人权益的情况下可更改上述原则,但最迟应在新的原则实施前2个工作日告知资产委托人。资产管理人提前2个工作日在网站公告前述调整事项即视为履行了告知义务。

  四、 参与和退出的金额限制

  1.资产委托人在资产管理计划存续期开放日购买资产管理计划份额的,购买金额应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不含参与费用),资产委托人追加购买资产管理计划份额的,单笔追加金额应不低于10万元人民币。

  2.当资产委托人持有的计划资产净值高于100万元人民币时,资产委托人可以选择全部或部分退出资产管理计划;选择部分退出资产管理计划的,资产委托人在退出后持有的计划资产净值不得低于100万元人民币。当资产管理人发现资产委托人申请部分退出资产管理计划将致使其在部分退出申请确认后持有的计划资产净值低于100万元人民币的,资产管理人有权适当减少该资产委托人的退出金额,以保证部分退出申请确认后资产委托人持有的计划资产净值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当资产委托人持有的计划资产净值低于100万元人民币(含100万元人民币)时,需要退出计划的,资产委托人必须选择一次性全部退出资产管理计划。

  五、 参与和退出的费用

  本次临时开放费用为0。

  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gffunds.com.cn)或拨打全国客户服务电话(95105828)咨询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瑞元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2月9日

分享到开心网 分享到网易微博 分享到sina微博 分享到QQ微博 发送邮件 分享到: 【加入收藏】 关键词:
更多相关新闻

相关新闻

热门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