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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元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稳中求进系列之广发瑞元资本年享2期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提前终止清算的公告

次阅读    打印开始打印    字体小字号|大字体 2018-04-20        

  稳中求进系列之广发瑞元资本年享2期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或“本资管计划”,产品代码:275337)资产管理合同(以下简称“资产管理合同”)于2016年4月29日生效,原合同有效期为3年。经资产管理人和资产托管人协商一致,本计划将于2018年4月30日提前终止,2018年4月30日开始进入清算阶段。资产管理人瑞元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与资产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营业部将共同组成清算小组,清算小组负责资产管理计划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工作。

  本计划财产的清算开始日为2018年4月30日。截至公告日,本计划未持有停牌股票。清算小组将根据资产管理合同的约定,履行清算程序,并及时向资产委托人分配剩余财产。

  本计划清算费用可能包括清算发生的银行汇划费,届时将在清算报告中列清明细。

  除资产管理合同约定的事项外,我司对以下事项作出特别说明:

  1、资产管理计划财产存放在证券交易所的结算备付金、交易保证金及截至计划财产支付日前一日的相关银行存款账户利息,最长于合同终止后2个季度可以完成清理,为了保证在清算期尽快将剩余财产支付给资产委托人,我司将以自有资金先期代为垫付。

  2、未变现资产清算原则:

  1)资产管理计划财产中如有暂时不能变现的流通受限资产,将采用分次清算的方式。我司于合同终止后7个工作日内清算已变现资产并向资产委托人分配;合同终止日后,计划财产不应仍持有可流通非现金资产,如遇特殊情况,计划财产仍持有可流通非现金资产的,在合同终止日起2个交易日内由资产管理人进行强制变现处理;计划财产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如未到期回购、未上市新股或休市、停牌、暂停交易的证券等,自限制条件解除日起(含解除当日)2个交易日内完成变现,延迟变现期间,管理费、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照常计提,业绩报酬不再根据变现结果回溯计算。

  2)上述财产清算、分配时间若遇特殊情况,可适当调整。

  清算工作完成后,本公司将清算报告告知资产委托人,并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

  清算小组将恪尽职守,尽快完成本计划的财产清算工作,但我司并不对剩余财产的实际交付时间作出任何保证。

  特此公告。

  瑞元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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