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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元资本宏济堂股权投资资产管理计划开放退出公告

次阅读    打印开始打印    字体小字号|大字体 2016-11-23        

  瑞元资本宏济堂股权投资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已于2016年6月13日生效。根据资产管理合同有关规定,瑞元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决定设立特别开放期,于2016年11月28日至2016年12月6日开放计划份额的退出业务。具体事宜如下:

  一、 退出场所

  本计划的退出将通过资产管理人或资产管理人委托的销售代理机构进行。

  二、 退出的开放日

  本计划在特别开放期退出的开放日确定为:

  2016年11月28日至2016年12月6日

  三、 退出的方式、价格及程序等

  1.“未知价”原则,即资产管理计划的退出价格以T日当日收市后计算的资产管理计划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资产管理计划退出以份额申请。

  3.资产委托人办理退出等业务时应提交的文件和办理手续、办理时间、处理规则等在遵守本合同规定的前提下,以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

  4.当日的退出申请可以在当日开放时间结束前撤销,在当日的开放时间结束后不得撤销。

  5、退出申请的确认。销售网点受理退出申请并不表示对该申请是否成功的确认,而仅代表销售网点确实收到了退出申请。参与申请采取时间优先原则进行确认。申请是否有效应以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注册登记机构应在T+1日内对资产委托人退出申请的有效性进行确认。客户可在销售机构办理业务后的第3个工作日至销售网点查询最终确认情况。

  6.退出申请的款项支付。资产委托人退出申请成交后,资产管理人应按规定向资产委托人支付退出款项,退出款项自确认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划往资产委托人银行账户。在发生巨额退出时,退出款项的支付办法按本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7.资产管理人在不损害资产委托人权益的情况下可更改上述原则,但最迟应在新的原则实施前3个工作日告知资产委托人。资产管理人提前3个工作日在网站公告前述调整事项即视为履行了告知义务。

  四、退出的费用

  本资产管理计划在特别开放期不收取退出费用。

  特此公告。

  瑞元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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