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互认成行 港股盛宴第二波需重视
2015-05-25来源:东方财富网
广发策略陈果认为,这是继公募放行和险资放开香港创业板之后,政策层再次推动两地市场互联互通,资金南下的预期将再次发酵。另外,深港通在正式开通前也会有公布具体范围与宣布时间、通过系统测试等一系列催化剂。
内地与香港公募基金互认工作将於2015年7月1日正式实施。昨日,中国证监会与香港证监会就开展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工作签署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与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关於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安排的监管合作备忘录》,同时发布了《香港互认基金管理暂行规定》。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表示,《备忘录》主要内容包括两地基金互认的基本概念、框架安排、主要原则及适用范围、信息交换与监管合作等总体安排,并在附录部分对互认基金设定了一些具体要求,包括互认基金的资格条件和种类,管理人、托管人、代理人,投资、运作、销售、信息披露、持有人权益保护等方面所需遵守的一些共同标准。根据《备忘录》,符合条件的内地与香港公募基金通过两地监管机构简易的认可或许可程序后,即可分别向香港和内地市场的公众投资者进行销售。
邓舸强调,内地基金与香港基金的互认标准是一致的。以香港基金进入内地为例,香港基金应当依照香港法律在香港设立和运作,经香港证监会批准公开销售,受香港证监会监管管理人在香港注册及经营,持有香港资产管理牌照,未将投资管理职能转授於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机构,最近3年或者自成立起未受到香港证监会的重大处罚采用托管制度,信托人、保管人符合香港证监会规定的资格条件基金类型为常规股票型、混合型、债券型及指数型(含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基金成立1年以上,资产规模不低於2亿元人民币(或者等值外币),不以内地市场为主要投资方向,在内地的销售规模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不高於50%等五方面条件。同样,内地基金进入香港,也需符合对等条件。基金互认的初始投资额度为资金进出各3000亿元人民币。
广发策略陈果认为,这是继公募放行和险资放开香港创业板之后,政策层再次推动两地市场互联互通,资金南下的预期将再次发酵。另外,深港通在正式开通前也会有公布具体范围与宣布时间、通过系统测试等一系列催化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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