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旗下部分基金网上直销业务申购起点金额和最低持有份额的公告
2012-03-20来源:
为更好为投资者提供服务,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于2012年3月20日起调整旗下部分基金网上直销业务申购起点金额和最低持有份额。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范围:
基金名称 |
基金代码 |
广发聚富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
270001 |
广发稳健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
270002 |
广发货币市场基金(A级) |
270004 |
广发聚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270005 |
广发策略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270006 |
广发大盘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270007 |
广发核心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270008 |
广发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270009 |
广发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270010 |
广发聚瑞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270021 |
广发内需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270022 |
广发亚太(除日本)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270023 |
广发行业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270025 |
广发中小板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
270026 |
广发标普全球农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270027 |
广发制造业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270028 |
二、调整方案
1、自2012年3月20日起,上述指定基金的网上直销业务申购起点金额调整为100元整,同时最低持有份额调整为零。
2、今后我司发行的开放式基金同样适用于此规则。
三、重要提示
1、本公告有关基金网上直销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2、投资者申请使用网上交易前,应认真阅读有关网上交易协议、相关规则,了解网上交易的固有风险。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详请
本公司客服电话:95105828(免长途费)或020-83936999
本公司客服传真:020-34281105
本公司网址:www.gffunds.com.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上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本公司提醒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