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发恒益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二次召开)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2026-10-28来源:广发基金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广发恒益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及关于二次召开广发恒益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相关公告,现将广发恒益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12661,C类基金代码:012662,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本基金以通讯方式二次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大会投票表决起止时间为自2026年9月22日至2026年10月26日15:00止。2026年10月27日,在本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本基金管理人对本次大会表决进行了计票,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对计票过程进行了见证,广东省广州市南方公证处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经统计,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投票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15,859,760.16份,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46,202,042.49份的34.33%,达到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二次召开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广发恒益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本次大会审议了《关于广发恒益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终止条款的议案》,并由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表决,表决结果为13,506,720.84份基金份额同意,19,124.73份基金份额反对,2,333,914.59份基金份额弃权。同意本次大会议案的基金份额占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持有人及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85.16%,达到三分之二以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广发恒益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议案获得通过。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律师费1万元,公证费1万元,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二、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会议决议生效日为2026年10月27日,基金管理人将于表决通过之日起5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本次会议通过的表决事项详见2026年9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及本公司网站(www.gffunds.com.cn)刊登的《关于以通讯方式二次召开广发恒益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三、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相关事项的实施情况
根据《关于广发恒益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终止条款的议案》,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已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修订完毕,并据此更新了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将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自2026年10月28日起,本基金将按调整后的条款执行,修订后的《广发恒益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广发恒益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等法律文件于同日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关于以通讯方式二次召开广发恒益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二次召开广发恒益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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