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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瑞元资本-碧桂园创新债权投资1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提前清算的公告

次阅读    打印开始打印    字体小字号|大字体 2016-04-11        

  瑞元资本-碧桂园创新债权投资1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优先级份额(A类份额)代码:275128,次级份额(B类份额)代码:275129)资产管理合同(以下简称“资产管理合同”)已于2014年4月16日生效,合同期限为不定期。现由于本计划向项目公司发放的委托贷款提前到期,根据资产管理合同的相关约定,本计划将于2016年4月14日提前终止,进入清算阶段。资产管理人瑞元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与资产托管人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将共同组成清算小组,清算小组负责资产管理计划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工作。

  本计划财产的清算开始日为2016年4月15日。截至公告日,本计划目前持有的投资品种均能变现,故本计划预计清算期不超过5个工作日。清算小组将根据资产管理合同约定,履行清算程序,并将清算款项交付给代销机构清算至客户账户。

  本计划清算费用可能包括清算审计费和清算发生的银行汇划费,届时将在清算报告中列清明细。

  除资产管理合同中约定的事项之外,还有以下事项我司需做特别说明:

  未变现资产清算原则:

  1)资产管理计划财产中如果有未变现部分,将采用二次分配的方式,先向客户支付所有可变现资产变现值,未变现资产不计价,待到可变现时再按实际变现金额二次分配。

  2)对上述暂时不能变现的资产,资产管理人在其清算期间内,不收取管理费;资产托管人在其清算期间内,不收取托管费。

  3)以上剩余财产分配时间若遇特殊情况,可适当调整。

  清算工作完成后,本公司将清算报告告知资产委托人,并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

  清算小组将恪尽职守,尽快完成本计划的清算工作,但公司并不承诺对清算款项的交付时间作出任何保证。

  特此公告。

  瑞元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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