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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增加万和证券为旗下部分ETF一级交易商的公告

2024-12-04来源:广发基金

  根据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和证券”)签署的代理协议,本公司决定自2024年12月4日起,新增万和证券为以下ETF一级交易商(即申购赎回业务代办证券公司),投资者自2024年12月4日起可在该一级交易商办理以下ETF的申购、赎回等业务,具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时间和办理方式以该一级交易商的规定为准。

序号

基金代码

基金名称

场内简称

扩位简称

1

159587

广发国证粮食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粮食50ETF

-

2

159611

广发中证全指电力公用事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电力ETF

-

3

159755

广发国证新能源车电池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电池ETF

-

4

159952

广发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创业板ETF广发

-

5

510360

广发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广发300

沪深300ETF基金

6

510510

广发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广发500

中证500ETF基金

7

512980

广发中证传媒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传媒ETF

传媒ETF

8

515120

广发中证创新药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创新药

创新药ETF

9

560010

广发中证1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1000基金

中证1000ETF指数

10

588060

广发上证科创板50成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上证科创

科创50ETF龙头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1)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882882

  网址:www.wanhesec.com.cn

  (2)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105828、020-83936999

  网址:www.gffunds.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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